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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1/2页)
他只用目测的话,会觉得他一点不胖。 比如说,他可以穿上小码的裤子。 当然,他穿不了小码的衣服——他的胳膊太粗了。 再加上拳击运动员大多都比他强壮,站在那么一群人里,他就显得有点小了。 但他非常地引人注目。 他的肤色跟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他还很帅。 帅气的拳击运动员,真的不多! 比较特殊的拳击运动员,总是更容易出名,哪怕总有种族主义者看不上程豪,电视台也会多一点镜头给程豪,现场的观众以及电视机前观看拳击比赛的观众,也都会注意到程豪。 没错,这场比赛,是上了电视台的,本地的一个电视台会全程直播,并且有专门的拳击评论员进行评论。 大学里。 林禹寻最近很忙,但就算再忙,也还是会打开电视机,看拳击比赛。 今天,施文筝上完课回来,就看到林禹寻拿着一本书,在电视机前看比赛。 电视里,程豪正参加比赛,而他看得目不转睛,无比专注。 施文筝站到他旁边,跟着看了起来,正好看到程豪一拳把人打倒,而拳击评论员正在评论着程豪:“狂暴小子真是一如既往地狂暴!他又一次在第一回 合的时候把对手击倒了……” “程豪挺厉害的。”施文筝道。 林禹寻没说话,他一直盯着电视屏幕。 直到程豪给了对手一个拥抱,走下擂台,电视里开始放别的,他才看向施文筝:“是的,他非常棒!” 施文筝笑了笑:“你们都很棒,加油!” 林禹寻道:“我会的……对了,我明天要出去一趟。” “去找程豪?”施文筝问。 “是的。”林禹寻点了点头。 程豪来城市里比赛了,他一直想去找程豪,但程豪让他好好学习不要过去。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想去一趟。 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一看程豪也好。 尤其是……明天就是这座城市的诸多选手的决赛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禹寻就起来了,然后开始做米饭。 他现在做米饭的技术已经非常好,做出的米饭洁白而又颗颗分明,而等他做好米饭,他又做了红烧肉。 之前在贫民社区,林禹寻没见过酱油,但不久前,他在这座城市的大超市里找到了酱油! 不过这酱油并不是中国产的,而是日本产的,价格不便宜。 林禹寻买回来之后,一直用的很省,但今天他拿出来了,做了红烧肉。 做红烧肉用的猪肉,也是他特地买的……林禹寻到了如今才知道,这边的猪肉不是程豪想要的味道,是因为这边的农场,养猪的时候,是不会骟猪的。 没有骟过的猪,就会有一股味道。 不过,他今天买的猪肉,是一种很特别的品种,没有那股不讨人喜欢的味道,就是价格要贵一些。 程豪说用酱油和糖可以做红烧肉,他之前就试着做了一次,最后的成品非常受施文筝的喜爱,现在,他专门为程豪做了一份。 除了红烧肉,他又炒了一盘青菜,一个西蓝花,然后把红烧肉、蔬菜和米饭都装进饭盒。 其实他还想再多做几道菜,但他只有三个饭盒,一个装肉,一个装蔬菜,一个装米饭刚刚好,再做别的就没地方装了。 做完这一切,林禹寻拎着饭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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