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隋主沉浮_第161章:绝代双枭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61章:绝代双枭 (第3/6页)

是重中之重。一个人太过锋芒毕露,终为他人所妒,只有合而不同,在关键时刻猛然发力,才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便是这个道理”

    比起郝瑗,李大亮可要直接多了,继续说道:“异族的风格向来是胜则掠夺、败则称臣;不出意外的话,泥撅处罗可汗开出的条件无非就是向大隋称臣、授受大隋册封之类。而公子也不差这个‘令敌人称臣’的可笑之功,干脆让给那些坐等功劳上头的官员,就当是施舍乞索儿好了。”

    “听你们的!”杨集从善如流,笑着点头道:“这个名望,就让给朝堂里的大人物们吧;至于实利,我吃定了。”

    “公子,此话怎讲?”郝瑗问道。

    “明天再说。”杨集卖了一个关子,笑而不言。

    两人这些话,理论上是对的,比如贺若弼,完了;还有史上的杨玄感便是锋芒毕露,最终成为动摇大隋国基、他人立国的垫脚石。

    但是摊到杨集身上,却有些偏差了。

    为何?

    只因杨集是避无可避的亲王,只能积极参与,不能退、退不了,而且他已经得罪死了主导大隋军事关陇贵族三大派,山东士族中的卢崔郑王也结了怨,此时就算卖好于朝中官员,人家也未必会领情。

    另外就是杨广对“自己人”相当不错。史上杨谅造反时,长孙晟的儿子参与叛军,杨广照样重用长孙晟去平叛;来护儿的儿子参与杨玄感之乱,杨广照样重用来护儿去平叛;宇文化及、宇文智及犯了死罪,杨广还是对宇文述信重有加;还有薛世雄,他进攻伊吾国时,由于答应联合进军的东/突厥放了大隋的鸽子,杨广几次三番的下旨要他退兵,但他当时就是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死活不肯撤军,直至攻下伊吾国,杨广事后非但没有责怪他,反而嘉奖他忠勇报国,此外还有许多人也是如此……但是只要本人在政治路线上,没有什么不可饶恕的污点,杨广都很宽容。

    甚至就连高颎他都信重有加,可高颎自己非要作死。还有寸功未立的杨玄感,其实杨广也是十分厚待,只不过因为杨素在军中威望太大、人脉太广,所以杨广没有让杨玄感掌军,而是任命他为礼部尚书。

    杨广时期的礼部是与吏部并驾齐驱的显赫衙门,原因是每次科举,主考官都是礼部尚书,如此显赫职位,朝中官员谁不趋之若鹜?杨玄感身为礼部尚书,手掌天下精英提拔擢升之命脉,被他录用之人,谁不感恩戴德、甘为犬马?

    然则他自己反了大隋,反而还怪杨广寡恩薄义、厚死人(杨素)薄活人。

    。。。。。。。。。

    双方都有和谈意向,这次谈判自然不难,为了表示诚意,杨集和泥撅处罗可汗在次日一早,各带一千名士兵到了敌我双方大营中部,到了四面透风之前一里,双方士兵都停步不前,杨集只带薛举策马奔向四面透风的的帐篷,而泥撅处罗可汗也只带叔父兼继父阿史那婆实。

    就位入坐以后,薛举和阿史那婆实把对峙了一个晚上的五百名士兵带回大军所在。

    帐篷之内,只剩杨集和泥撅处罗可汗,两壶酒、两只银杯。

    杨集目光看了对方一眼,这是一个年约三旬的汉子,长得身材高大、威武雄壮,穿着一身华丽的金丝铠甲,头戴金盔,不过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突厥人特有的充满喜感的翘胡子。

    在杨集打量泥撅处罗可汗的时候,他也在打量杨集,他久仰杨集之名,虽然也知道杨集年纪不大,但对方的形象与杨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在他想来,杨集应该是个魁梧能够力拔山河的盖世猛男,可事实表明杨集只是一个俊美得不像男人的俊小子,身上没有半点彪悍的气息,此番前来,除了一把大得出奇的阔剑以外,连铠甲都没有穿,一身华丽合体的锦袍令他越发英俊潇洒,倜傥不凡。

    对于杨集的胆大,泥撅处罗可汗煞是佩服。但实际上,杨集身上锦袍、帕複、裤子、鞋子,全部是萧颖用蜀锦和白缣做成的“防弹衣”,防御能力比起泥撅处罗可汗骚包的铠甲只高不低,但是成本也高得离谱,就算是杨集,也只有十套而已,倒不是没钱,而是杨集还在长个,做多了也是浪费。

    互视片刻,泥撅处罗可汗说道:“想不到大名鼎鼎的卫王竟然俊美得像个书生,若非亲眼所见,打死我都不相信您长成这样。”

    “你的汉语说得不错。”杨集听他把汉语说得字正腔圆,心中也是十分惊讶。

    泥撅处罗可汗道:“家母是军户之女,被家父掳到突厥以后,生下了我。然而我们突厥的嫡庶之别不比大隋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我又不是嫡子,所以从小就不受重视,一直由家母亲自教诲成长,后来我那些兄弟战死了,这汗位才轮到我。”他摇了摇头,苦笑道:“但尽管如此,部族之中仍旧有很多人既是心不服,口也不服。”

    “射匮可汗是其中之一吧?”杨集深以为然的点头,突厥人的夺嫡之战比大隋还要惨烈和血腥,大可汗的信任是其次,个人人脉和底蕴是重中之重。

    虽然不是子弟之间的单挑,但是在这个过程之中,有人聚集的助力少、有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