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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红莲龙女! (第3/4页)
友那里打听到的各种消息,这些聪明的妖怪显然是一刻都不想在这座城里久留。 留下来干啥? 等死吗? 跑,确实不一定能成功跑路。 一位妖皇的实力绝对是无法估量的,最起码他们这些小妖肯定是无法估量的,但坐着等死显然也不是那么一回事,还不如躲着点试着跑为好。 最起码有活命的几率。 而当这些聪明的妖怪大量出现后,即便是彼此间并未经过沟通,也心知肚明的选择了完全相反的方向跑路。 多一个同道者,就减少了一半的死亡几率,多两个同道者,就减少了三分之二的死亡几率。 总而言之,跑路的同道者越多,自身的死亡几率越小,死道友不死贫道虽然不怎么好听,但在这个紧要关头,能成功跑路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还惦记着名声小心当场死翘翘。 至于说... 为什么不提醒一下某些铁憨憨... 主要还是因为,在这个节骨眼上找一个吸引火力的盾牌属实困难,就算是有极个别聪明的妖怪有这个心思,在生死面前也会毫无疑问的选择默不作声。 因此,在众多铁憨憨还没有明白过来的目光中,一众黑影瞬间出了城,而后头也不回的化作一片黑点,消失在此起彼伏的沙丘后。 看样子... 就像是城里有一位妖皇似的... 看见这个场景,每一个惊愕的铁憨憨都下意识找了一句可以形容的话语,其中大多数都是拿妖皇来比喻。 毕竟,在这个天灾可以被强者制造和抵消的世界中,天灾并不可怕,可怕的其实是强者。 而最强者,显然就是妖皇。 因此,拿妖皇来比喻无可厚非。 但问题是... 鬼能猜到比喻成真了啊! “奉我人族妖皇之命,对此城内所有的外来妖怪进行警告与通知,所有在我人族通缉令上且自认为无错的妖怪,立刻前往不远处的皇宫接受检验。” “余下的同在通缉令上的妖怪,见一个杀一个!” “没有在通缉令上的妖怪,临时接受我们的管制,如有反抗,可以就地不问缘由的击杀!” “言至于此,好自为之。” 一位少年踏空而来,将手中的纸张打开贴在城墙上,而后轻挥手掌,将一堆五光十色的法术拍开,目露杀意,抬手从腰间抽出一把剑,双手合十,轻抚剑刃,而后无比自然的往外一展开,数十道恍若真迹的长剑就出现在了他的身前,被少年驱使着对刚刚所有动用过法术的妖怪挨个点名。 杀一部分,放一部分。 拉拢的那一部分,被陆渊交给了李慕尘来做。 一位王者不能缺少霸道,但一位王者的起身之基绝对不能是霸道,而是仁,亦或者是义。 因此,若是让李慕尘出手,即便是展现出了仁义,但若是手头上在一开始就占染了妖怪的血液,无疑是李慕尘身份上的一个污点。 当然。 陆渊很清楚,谁来都一样。 他来他也一样。 大多数妖怪的思想都很单纯,他们会在第一时间认定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深信不疑。 因此,只要他敢动手,哪怕是他展露出自己人龙混血的身份,成为西域之主也绝对是一件困难的事。 想凭借着一个人龙混血的身份,就让已经被推到了敌人立场的众多妖怪妖怪对自己纳首就拜... 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但想要单纯的达成这个目标,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困难。 展现出自己龙族的身份,然后光明正大的击败梵云飞这位妖皇,其实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接手西域,并成为西域新的妖皇。 但... 这真的好吗? 在拟定计划的时候,陆渊不止一次扪心自问,他是否对于妖怪太过于宽容,从而忘记了自己原本的身份。 他是人。 他也是龙。 天底下,除了他以外,没有任何的存在可以在先天上扛住两种心灵与立场上的自我谴责。 因此... “败类是必须要剪除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别人没有资格杀的,我来杀!” “别人没有资格说的,我来说!” “别人没有资格做的,我来做!” “在任何层面上,我所做出的任何决定都可以得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充其量只不过是失去名声罢了!” 但名声这种东西... 真的重要吗? 计划被定下的那晚,心血沸腾的陆渊站在窗前曾思考过这个问题,但当时却并没有自我给出一个答复,直至现在,他同样站在窗前时,才可以给出一个肯定的答复: 名声不重要! 他活着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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