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我,岳飞之子!反了!_第一百七十章 监察司使与先斩后奏之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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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章 监察司使与先斩后奏之权 (第1/2页)

    岳云愤怒之后,发现蓝梦婷和陆游听了此事之后,神色表情各有不同,便问道:“你们二人对此事怎么看?”

    蓝梦婷一脸愤怒,咬牙道:“王爷,那地主家长子该死,张子颜杀得好,要是妾身当时在场,定会杀了那地主家满门。”

    蓝梦婷会这样说,基本上在岳云的意料之中,他又看向陆游。

    陆游脸色同样不好看,神色中有怒意,但更多的是无奈,他叹了口气,说道:“回禀王爷,卑职以为王爷若是直接下特旨强行保下张子颜,那么这件事会有些麻烦。”

    定性的话说完之后,陆游紧接着解释道:“在官府眼中,那小丫鬟是贱籍,其实不算是人命,最多只罚几百文钱。但地主的儿子在官府眼中是一条很珍贵的人命。”

    “所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以张子颜杀了人之后没有逃走、没有反抗抓捕的表现来看,卑职猜测张子颜很可能已经认罪,所以从案子本身来说,这件案子非常清晰。”

    岳云点了点头,算是对陆游逻辑清晰的认可,但他依然没有立刻对此事定性。

    若说岳云不是镇北王,这红河县的知县不是他麾下的官员、不是他的臣子,他完全可以不讲任何规矩,不择手段的救下张子颜。

    但问题是他是这个国度的君王,一个国度秩序不被破坏他是最大的受益者,百姓也是最大的受益者。

    即使这个秩序规则有很多不健全、不合适的地方,但一旦秩序被破坏,没有人去遵守,只求个人好恶,以弱肉强食的规则去行事,那才是所有人噩梦,特别是普通老百姓这种弱势群体的噩梦。

    那地主家的儿子的确该死,即使是当今实施的律法不会对其治罪,但岳云事后大不了先修改律法,再将其弄死。

    但前提是必须走司法程序。

    最主要的是,这地主家儿子就算是死,也不能是张子颜直接就杀了。

    因为这是对秩序的破坏,本身也是违背律法,犯了死罪。

    就算是将这件事情放在后世,以后世的律法,地主家儿子死罪,张子颜也是死罪。

    岳云当然可以徇私枉法,正如陆游所说,一道特旨下去,没有人敢违背,张子颜立刻会被释放,甚至那红河县的知县还会给张子颜卑躬屈膝的道歉。

    可历史早已一次次的证明,君王只要敢徇私枉法,不将律法和秩序、规矩放在眼中,随意的践踏和破坏,下面的官员、勋贵、豪强们肯定会纷纷效仿,有钱有势、家中有人当官的可以随意迫害百姓而不用担心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回来看张子颜这个人,对岳云来说值不值得去救。

    张子颜当然是岳云控制张俊的一个人质,且张子颜死在这里,张俊肯定不会管事情的具体经过,只会认为是岳云害死了他最看重的儿子。

    即使是有毒药控制,张俊恐怕也有可能会彻底反水。

    当然,就算张俊彻底反水,对眼下的岳云造成的损失也颇为有限。

    但张子颜做的这件事情本身,让岳云对此子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

    十七岁、还没有当过官的陆游都知道不亮明身份杀了那地主家长子的后果,二十多岁、考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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