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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有时候道歉了,人家也不一定会马 (第2/3页)
蛇,驯良像鸽子」一样,懂得如何在社会上生存,不要傻、傻的什么都不懂,不是吗? 这个男人心机那么的深沉,虽然她从小就有个骗子大魔王老爸,被骗好像已经习惯了。但不代表她就可以容忍欺骗的行为,纵容他说:「我也是因为太喜欢你了,才会做那么多蠢事。」就轻易原谅他的欺骗。 「那你告诉我,我要怎么做?你才会原谅我?」范思哲真的没有招数了,只能死皮赖脸一直求下去。 「你现在马上闭嘴,给我滚!我现在还不想看到你!」气死人了!怎么有这么死皮赖脸的人!要不是看在他为了追求她,实在对她还不错。不然!她此时真的很想要打他一顿,消消气!可是叫她以后都完全不理他,她确实有点捨不得。 李喜欢直接把范思哲和林雨彤归在同一类,都是目前不想看到的人,因为愈看会愈生气,可是又是捨不得就不再接触的人,所以她只好先声发制人,挫一挫下对方的锐气。 李喜欢认为被人骗了,她总要表现出:「我已经生气了,别想要我轻易原谅你。」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 否则他们哪天,又用「我都是为你好」,或是「我也是因为太喜欢你」的藉口模式,再次欺骗她怎么办?她可不想天天过的好像防贼一样,她的生命中已经有一个大魔王要对付了,如果再多几个小鬼要应付,那她真的会疯掉。 「不然你打我好了,我让你打,打到消气好不好?随便你打。」范思哲一讲完话,就抓起李喜欢白嫩嫩的右手,欲打向自己。 李喜欢气得直接用力甩掉他的手,「你不要随便碰我!」这个大色狼又要藉机吃豆腐了,他的招数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后,她多少也知道了一些。 刚好老闆娘在这个时候,把她的早餐包好了,李喜欢提着早餐的袋子,然后直接离开,理都不想理那个还站在她身旁的范思哲。 「离我远一点!不要跟着我!」真是的!怎么?怎么…骂!怎么瞪?都骂不走!也瞪,不走,啦!烦死了! 范思哲就这样像是个甩不掉的大尾巴,尾随在李喜欢的后面,一起进了学校,也进到了教室,而李喜欢只好气呼呼的直接坐进了她的位子。 林雨彤不久后也进了教室,坐到位子上了,她根本不敢和她讲话,因为知道她还在气头上,想到李喜欢昨晚的情况,还有今早,气到都不想煮早餐,起床后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就直接出门去的态度,她知道这下要李喜欢那么快的就消气,好像不是很容易,所以她只能静静的、默默的坐在她自己的位子上。 她真的超级想哭的,虽然她觉得自己虽然对不起她,但若这件事情再重新来过的话,她想,她还是会做同样的决定,她真的觉得范思哲是个不错的对象,光他这几天对李喜欢的态度,都让她觉得这个男人,真的还不错。 不只慷慨,还好像有点钱,而且长得高又帅,还处处都为李喜欢着想,观察力又好,贴心得没话说,光看他那(顏值),都比公车站牌广告上的男明星还帅,如果每天对着看,一定也不会腻,心情还会非常…爽!她真的愈来愈觉得,自己很适合当媒婆了。 于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上了一整天的课,李喜欢理都没理过林雨彤和范思哲,以及「就是喜欢你」的另外三个队友,看来她,还会再生气一段时候。 到了晚上范思哲心情好忧鬱,他那太过内敛的个性,真的令他很受苦,面对感情的问题,他就连对自己的麻吉王英雄,提也都没提起,这死要面子的个性,真的害惨了自己。 于是,他只好上网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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