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少年王_第3505章 凡人修仙!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505章 凡人修仙! (第2/5页)

居真人的心也不是铁打的,听童子这么说,脸色顿时好了许多。

    童子见云居真人没有继续说什么,便补充道:“您也不必如此紧张,毕竟我已经在这里十几年了,况且那个时候我才五岁,他们应该不会有人认出我的。”

    “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我当年虽然称霸仙界,可无痕上人神出鬼没,阴险狡诈,这个世上,估计除了我,没有人再见过他的真面目。”

    “我如今落到这般地步,便是你的前车之鉴!”

    “记住了,虽然你已得到我的真传,可你也不能大意!”云居真人意味深长地说道。

    “这些我都记下了,下一次我一定小心!”

    童子又道:“不过,我这次出去,发现市场上出现了许多药草,想必对真人您的伤势有很大的好处。”

    云居真人听罢,却没有丝毫的喜悦神色,反而平静说道:“我的病不是普通的病,目前只能苟延残喘,你也不必再费心去找药。”

    “还是将你这次出去的所见所闻,讲给我听听吧,聊以解闷!”

    其实,童子自己比谁都清楚,他这次出去,就是因为贪玩儿,然而云居真人并没有点破他,反而故意转移了话题,反倒让她心中的愧疚更多了……

    “怎么,你不愿意说给我听?”

    云居真人见小童沉默不语,捻着胡须,轻笑问道。

    小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面带愧疚地说道:“都是端儿不好,不该忤逆师父,下次绝不敢再偷跑出去了。”

    云居真人哈哈的笑了起来,伸手将小童扶起,浑然不在意地说道:“自从你父母将你送给我,你已经十几年未和外界接触,想看看外面是什么样子的,这无可厚非!”

    “别说是你了,就连为师都有些心痒痒的,赶紧和我说说你的所见所闻,为师是真的想听!”

    无论是纳吉星球,还是地球,对于仙界而言,都属于人界。

    而不管是在仙界,还是在人界,人们都有自己的信仰。

    不夸张地说,女娲便是仙界的信仰之一!

    妙心门作为女娲首创的门派,当然更是许多修仙者,挤破头都想进入的门派。

    一则说出去好听,二则可以修习到正宗的仙法。

    不过同许多别的门派一样,为了便于修炼,妙心门矗立在巍峨的吉宏山上。

    这里元气充沛,非常适宜修炼,堪称是仙界灵脉之地。

    王三郎就是这其中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修仙者,也和别人一样,从小就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登上吉宏山,成为妙心门的真传。

    他长得膀大腰圆,二十出头,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

    可是他一不想娶妻,二不想做生意发财,三不想生子延续香火,只是一门心思地想要修仙。

    先前也仗着自己的力气大,脑子活,加入过几个,诸如浮屠门,度生门之类的修仙门派。

    给他们跑跑龙套,送送生活物品,当了几天外门弟子。

    可也许是接触的都是些个似仙非仙,似道非道的外围弟子,入目的皆是一味及时行乐,暴戾恣睢的阴暗面,连带着对这些门派也是失望至极。

    如今,一门心思的只想入一个正宗仙门,好好的修行,也不枉自己的一片苦心。

    不过,他的心愿就快要达成了。

    因为自己姑父常年给吉宏山运送药草,他便求姑父给自己在那里谋个职位,哪怕是做个外门弟子也好。

    一开始,姑父也不答应,一来他只是做一些杂事,并不认识什么内门弟子。

    二来他实在不想惹是生非,毕竟妙心门的差使算得上是个金饭碗了,他可不想为了王三郎的事毁掉现在的美好生活。

    可是架不住王三郎天天往家里跑,更架不住他老婆疼爱侄子,无奈只得答应试试看。

    幸运的是,他恰好和一个炼药弟子十分熟络。

    一来二去,送了一些珍惜药草之后,那个炼药弟子某天一时高兴,竟然真的给了王三郎一个机会,让他去试上一试。

    今天正是王三郎要去妙心门应试的日子。

    不过毕竟是走了后门的,他不能堂堂正正到找招收徒弟的长老,只能先到那个炼药弟子那里当个临时工,然后再找时机去找个混个正式编制。

    这是那个炼药弟子和姑父说的,而姑父又将原话告诉了王三郎。

    王三郎倒不觉得有什么委屈的,听后反而十分兴奋。

    从姑父那打听清楚那名炼药弟子的所在之后,将自己的家当该卖的卖,该送的送,最后又把最后的家当,当作一份谢礼,一股脑儿地给了姑姑姑父,也算是彻底断了自己的退路。

    随后便兴致昂扬地出发拜仙门去了。

    可是,走了半个月,他才发现这吉宏山绵延万里,而且起起伏伏,几乎没有边际。

    他虽然是按着路线图走,还是发现自己迷了路。

    此时此刻,他正硬着头皮,拖着疲惫的身躯,漫无目的地行走,越发地发现,自己似乎离目的地越来越远。

    深知再这样走下去,非累死在这连绵山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