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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麻烦事 (第2/3页)
走! 我赶紧打电话给孟军,问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她在电话里沉默数秒,嘀咕了一声:“你怎么碰到的都是这么奇怪的事?” 话虽这么说,她还是快速帮我分析了一下。 子平建材的公司名字是我注资之后才成立的,那时候我和岳子平之间签订的是一份代持协议,由他代持我的51%的股份。后面发生了于洋洋的案子后,我让岳子平去工商做了一个变更,把股东从他一个人变成了我和他两个人,这个过程也签了一些资料,不过都是为了工商变更股东需要签订的东西。这些都有合同证明,我和岳子平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什么违规操作。 但起诉函里的阐述是,岳子平是非善意转让股份,并不是流程上有什么问题。 因为按照子平建材目前价值千万的估值,我那51%的股份价值500多万,可岳子平只收了30多万就转授给了我,这不是恶意转移财产是什么? 恶意转移财产的话,这股份转让就是无效的。如果是无效的,那就应该退还给岳子平。但岳子平官司已经输了,所以这些股份最终会流转到于燕燕手上去。 听到这,我惊出一身的冷汗! 这……特么是要把石料厂釜底抽薪的节奏啊!!!? 真是够狠! “之前我入资的时候,子平建材都濒临倒闭了,那时候的公司肯定不值1000w,法院会按照那个时候的估值来算吗?” 听了我的话,孟军回道。 “法院当然能分清两个公司不同阶段的估值是不一样的,但是,你俩的正式股权变更是在于洋洋出事之后吧,那时候你们公司的估值是不是已经上来了?”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 于洋洋出事前,我们已经把秃头挤倒了,至少占了整个齐安一小半的石料供应量,妥妥的县城明星企业,可不得估值千万了么! “这么说,唯一的漏洞就是我们成立公司的时候,公司估值已经远不止六十万了,可我们的转让金额还是按照原始估值的三十万写得,对不对?” “对!” “这个有什么办法吗?” “当然有,最大的漏洞也是最大的证据!你们最早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代持协议应该都留着吧,这个拿到法庭上应该会有效的,说不定能胜诉!” 我心中了然,说我把资料都发给你,你顺一下逻辑,帮我先起草一个答辩状。 挂了电话后,我把手机里的材料全都发给了孟军。 此时,岳子平和成子也看完了起诉书。 一个个气得脸如猪肝色,骂起于燕燕这个女人来,简直不要太狠。 “算了算了!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得先想想对策!不然我们全完蛋了!” 子平建材是我出狱后做得最大的生意,也是最赚钱的生意,本来想着是处理完案子的事,就赶紧把它脱手好去泉城的,没想到现在竟然横空出来个于燕燕,想空手套白狼。 更关键的是,她还真有可能最终胜出! 这一环接一环的精妙连招,于燕燕这虎啦吧唧的老娘们肯定想不出来。 所以她背后肯定有高人指点! 可,这个人是谁呢? 我捏着鼻梁,头疼万分。 秃头背后的那个人? 还是笑面虎背后的人? 或者是身残志坚的郭强? 或者,有没有可能他们干脆是一拨人? 岳子平骂了半天,也终于消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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