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记_第四章:尾火虎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四章:尾火虎 (第8/9页)

要有不少‘惊喜‘哪!“

    “崩!“

    巨响声中,曹冶连人带刀,被董凉儒一枪挥得向后直飞出十几丈远,方才站住身子,虽是旋就弓身守住了要害,但连头盔也被震飞的他,样子极是狼狈,与正自威风凛凛,横枪河心的董凉儒,那实在是没法比了。

    “曹冶,看来是不行了。“

    叹着气,略微有些惋惜的,那灰衣大汉这样说道。

    王思千摇摇头,笑道:“非也。“

    “曹冶的反击,只怕就在眼前了呢。“

    那灰衣大汉奇道:“唔?“王思千却没空慢慢解释,只笑道:“瞧着些曹奉孝的动静。“

    “马上,可就要看他的了呢…“

    “董凉儒,还未能完全将尾火虎的力量掌握,义父他还有机会。“

    看着曹冶已似有些塌下的肩头,曹奉孝慢慢的说着。

    曹公明皱眉道:“你是说,义父用得是惑敌之计?“

    曹奉孝点头道:“正是。“

    “也唯有这样,钱里草才不会立时发出总攻之令,也唯有这样,我们才有机会先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也唯有这样,今日,咱们才有胜机啊…“

    曹文远沉着脸,道:“错。“

    “你真觉得,这样可以?“

    “你真觉得,钱里草有这么好骗,刀夜雨有这么好对付?“

    “奉孝,听我的,今天…“

    曹奉孝不等曹文远说完,早扬手止住,道:“文远。“

    “你的意思,我明白。“

    “多谢。“

    “但是,已来不及了。“

    “它们,已经去了呢…“

    张开手,每个人也都看的清楚,刚刚的三张黄符,此时,只得一张了。

    声音忽变,自方才的悠慢如叹一跃为刚强和自信的喝令。

    “公达,你只管护着文和与仲康,不得向前。“

    “公明,文远,我会用尽办法为你们制造出混乱,而你两个的任务,便是利用这混乱,将‘两天一夜‘和钱阳两人除去。“

    “只要能将一切外部因素消尽,让义父可与董凉儒进行真正的‘单挑‘,我相信,义父,必能将董凉儒刺于刀下。“

    似有意,似无意,说着话,曹奉孝已将身子转回,面向河水,右手拈着最后一张黄符,指向水面。却刚刚让过了曹文远的眼神。

    一种已近乎怒极的眼神。

    (奉孝,你为何偏要如此固执啊!)

    “晶浇坎水碧,三阴析吾明,五水闻此召,分身速现形。玄都穿江,速显真身,疾!“

    以极快的速度,曹奉孝诵毕真言,手上发力,将黄符搓的粉碎!

    与之同时,数百里外,正慢慢赶路的曹仲德脸上忽地一阵抽搐,“扑“的一声,自马上滚下,全靠身侧的曹元让手快扶住,才没有跌到地上。

    连一声谢也没有,曹仲德已急急的盘腿坐下,目心相守,抱元胸前,将体内的法力缓缓释出。

    (事情不妙吗,奉孝?竟连这一着也要动用?)

    (董家,到底有什么手段了?)

    水花翻溅,一头遍体鳞甲的怪物,自水中钻出,半沉半浮的,也不离开曹家船头前面,仰着头,呲着嘴,一双小眼睛滴溜溜的,不住的在瞟曹奉孝。

    玄都穿江,看上去只似是略大些的鳄鱼,但身为水系七级神兽,它的杀伤力却是百条鳄鱼也没法比拟的可怖。

    曹奉孝方跃到穿江背上,它已是急不可待的怪叫一声,大尾甩动,气势汹汹的扑向董家这边来了。

    (神兽穿江?他竟还留了这么一手?!)

    (九曲儿曹当中,长于“神兽召“的只曹仲德一人,曹奉孝区区第五级力量,决没可能驱使七级神兽,必是曹仲德先行留的手尾!)

    (若这样,穿江纵不反噬,也撑不得多久,只莫乱了阵脚便好!)

    心念如电,转瞬间计议已定,钱里草断声喝道:“莫要乱了!“

    “曹奉孝自寻死路,刀兄,你便成全他罢!“

    刀夜雨狞笑道:“明白。“早抽刀跃出,仰向曹奉孝。

    穿江原有御水之能,不等刀夜雨迫近,早轰出十数发水弹,纵横交错,将前路封住,但刀夜雨何等人物?浑不在意,右手刀任意劈刺,早将水路分开,直逼近来。

    曹文远面色铁青,全无动作,却早急了曹公明,口中道:“文远,还等什么?“已是抡起开茫,飞身而出。

    情急,他并没注意去看曹文远的面色。

    宁静沉郁,如暴风之前天际的面色。

    察觉到了曹公明的来援,却不担心,对自己的刀有着绝对信心,刀夜雨相信,在曹公明赶到之前,自己已可将曹奉孝斩到。

    对手若是曹仲德,他或不敢如此大意,但在方才挥刀破水时,他已有察觉,水弹虽强虽猛,变化却过于简单,后力也太不济。

    (果然,若没有真正的强者统御,纵是七级八级的神兽,也没法将真正的力量发挥。)

    (而现在,小子,若除了这空得架势的神兽之外就没其它本钱的话,你就作好准备,和自己的脑袋说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