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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第1/2页)
有时候是一段骨髓香腻的棒骨,润之伤口恢复极快,迅速胖回了平均水准。 这一日傍晚,小乞丐如平日一般将烤好的肉放在润之窝棚口,依依不舍地朝里头忘了一眼,离开时并未注意到身后跟着的人。 待回到小巷子旮旯里,小乞丐朝将灭不灭的炭火里丢了块木头,又从墙根儿里拖出来一个破筐,仔细吹掉上头的雪沫,伸手打里头拉出一截胳膊——那胳膊粗壮黝黑,断口参差,已不怎么流血,明显已经死了多日。 他从手肘处片下一块好肉,仔细放回雪里埋上,又切下没啥肉的手指头,用竹篾串着,打算自己烤了吃。 润之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简直要呕于当场,原来这几日吃的肉……呕…… 小乞丐这才注意到润之,连忙拘谨地站起来,甚至让出火堆旁边的地方给他坐,却见他面上一片铁青,显然是气狠了,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便低头不停揉搓破烂的衣角。 润之好半天才缓过一口气来,心中没来由地一阵酸疼,他快步走过去,拉过那孩子的小手,展开,在手心里写了‘丰绅’两个字,指了指自己,又一笔一划写了另外两个字,末了指了指他。 小乞丐不识字,但他明白那人这是要自己了,后面这两个字便是他给自己起的名字了,心中一时喜忧参半——喜的是从此后有人相依为命,忧的是万一这人知道自己不识字,会不会改变主意,又不要他了?这么想着,便赶紧攥紧手掌,生怕那两个字飞了似的,连跑带颠地去找难民营里最有学问的老郎中。 老郎中告诉他,那两个字念“琰丰”。 打那以后,小琰丰便住进了润之的窝棚,两人合力将窝棚扩建了一下,润之又回忆着柳凤雏传授的手艺,动手添置了些木头家具,竟也有模有样。 这个孩子的懂事与自立完全超出他的预料,润之渐渐明白,为什么他可以在如此混乱的难民聚集地活下来,不仅仅如此,小琰丰虽然生得小于实际年龄,力气却是极大,跑得极快,无论是施粥还是放粮,总能赶在一众难民之前,白日里叱咤风云地抢夺粮食,夜里又偷着上山打些野物囤起备用,与其说润之‘收养’他,还不如说是被他供养着。 后来到底不让他吃人肉了,小琰丰觉得挺可惜,人肉虽不算最好吃,但一者得来不太费工夫,二者体格大,一个人可以吃很久,但不论如何可惜,润之不让吃,他就再也不吃了。 不用为了食物疲于奔命的闲暇之时,润之偶尔在他的掌心写字,每日写一个,也不教读,让他自去找识字之人认去,为着这几个字,小琰丰唤他一句‘师父’。 慢慢的,他发现这孩子极其聪慧,每日一字远远满足不了他,便又用小木棍在地上写诗,写一行擦一行,存心与他为难似的,不料小琰丰竟能过目不忘,第二日就能一字不落地背诵给他听。 大浪淘真金,乱世葬英豪,这样的旷世良才,却终究埋没在污泥之中,润之打心底里惋惜。 不知为何,这个孩子的到来似乎令润之沉寂了许久的人生产生一丝裂痕,透出一线阳光,求生的欲望也在这一线阳光的照射之下越发膨胀,想要活下去,想要活的好。 他终于懂得,原来人活着是一种本能,但活的好却是本事,活着,总要为点什么,为了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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