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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拾叁 (第2/4页)
的孩子,那怎么不是你家?” 李思诚沉默了,什么叫“家”呢? 张叔叔一家当然很好,可是他最遥远的记忆在那囤积着半间废品的廉租房里,在妈妈从没年轻过的脸和总是有点油腻的头发里,在二手冰箱——那是除他的助听器之外,家里唯一值钱的电器——能吃整整一周的半碗红烧肉里。妈说过,他正是长个子的年纪,不能缺营养的。 已经握得有温度的手机贴在耳边,事情总是这样离奇。 妈病死了,他倒是在物质上充裕了,他现在只要想,可以随时吃到红烧肉,高档冰箱里随时可以取拿冰激凌,衣服也可以不断换新的,他甚至还能坐飞机跟张叔叔一家去出游——张叔叔说假如今年寒假一切顺利,他们就一起去旅游。 这都是他先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可是现在呢?他全都能享受到! 但是,一切建立在母亲的死亡之上——假如妈还活着,即便张叔叔了解了他家的困境,也绝不会提出收养他的要求——这正是令李思诚辗转难眠的痛点。 他既珍惜且享受眼下物质的丰盈,又一梦再梦病中呻///吟的妈妈。 即便只是养母。 可是在他的心里,世界上所有母亲的伟大与柔情都在她身上了——尽管从客观来说,她不是个美丽的女人(左眼还有点斜视),甚至不是个爱整洁的女人,这或许也是她被前夫赶出家门的原因。 “我,”李思诚慢慢地说:“我不喜欢你说这种话。” “什么?!”王研晨有点儿自尊心受挫般的羞恼,哪里有这样谈恋爱的?网上说了,女孩子就是用来宠的! 她对李思诚这么上心,每天为了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甚至为他在吊坠里滴血——要知道,可不是每个女孩都有这样的【勇气】! 她简直都要被自己感动了,自己几乎不亚于小说里守着因车祸昏迷不醒或者失忆的男友的悲情女主角! 而李思诚呢?他简直,简直是直男癌! 对,就是直男癌,他不但不感动,还说那样不卫生,现在还这个语气对她说话。 “对不起,但我不喜欢你说这种话,张叔叔收养我并不是义务,我不能太任性。” “你烦死了!”王研晨怒气冲冲挂断了电话,她一定生气了。 事实上,两个少年人谁都没对谁吐露感情,但他们已经默认彼此是情侣了。 女朋友生气了,李思诚第一次谈恋爱(这也是他人生里最后一次谈恋爱),不晓得如何讨她这样的女孩开心。 或许让她一个人冷静冷静更好? 他叹口气,走出校门,打算沿着熟悉的路线去坐地铁回家。 李思诚顺着马路边的人行道走,有辆车一直保持慢速与他平行,但他想事情太专注了,一时没注意,直到车笛响了两声,并且有人叫他的名字:“思诚?” 他终于回过神,迷茫地循声源看过去,郑念真的脸出现在降下的车窗后。 “郑阿姨?” 郑念真今天戴着墨镜,穿着一件米色的连衣裙。假如她走下车,就能看到她今天穿了一双白色软底帆布鞋。除了脸上的墨镜,今天她的打扮极具亲和力。 “思诚,急着回家吗?” 李思诚心想郑阿姨有什么要事找他呢?会不会是自己不方便,拜托他转交给霈霈姐什么东西? “不着急的。” 郑念真笑一笑——她的嘴角比上次苍白许多,她今天没涂口红。 “那先上车吧,这里不能停车。” 李思诚犹豫一瞬,最终拉开后座车门。他坐好后才发现刚刚郑念真往右歪着身子替他打开副驾驶的车门了。 这样一来,显得自己多不领情啊。 这样想着,他又有点拘谨。 但郑阿姨并没表现出任何不妥,反倒笑了笑,问道:“还没吃晚饭吧?想吃点什么?” “不用的,郑阿姨,我……” “我今天是专程来找你的,思诚。”郑念真发动车子,她说:“有点事,咱们边吃边聊,好不好?” 李思诚看了看车窗外不断路过的同他一样穿着校服的学生,他想不通,一个女人,能跟前夫收养的孤儿说什么要紧事呢? 这次还是那个餐厅,进的还是同一个包厢。 上次是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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