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重归黄金年代 第9节 (第2/3页)
渣充分混合,等弄好后就端着碗去了隔壁张家姆妈那边。 猪油渣可是好东西,不仅能炒菜还能当零食,吃起来又香又脆,是这个时代孩子们最喜欢的东西。 这碗猪油渣是给小萍萍的,见了香喷喷的猪油渣小萍萍开心的不行,反而是张家阿娘责怪宋援朝这东西给孩子吃浪费了,用来炒白菜多好。 宋援朝说家里还有菜不缺这点,正好弄了给孩子吃也不算浪费,放下碗说了句厨房那边煤气还开着的话,就急急跑回去了。 等到十一点多的时候,准备的东西都弄的差不多了,宋援朝把烧好的菜端上楼,再把刚煮好的一锅米饭放在饭囥里。 所谓的饭囥是用稻草、谷糠和泥巴合在一起做出来的容器,干了后用火烤实,再用旧布一层层包裹好,里面的大小正好能放下一个铝锅,上面还有一个同样材料做的盖子。 这种饭囥每家每户都有,其作用是用来给锅里的米饭保温的。 在还没有电饭煲的时代,这可是家庭的必备品,要不然天冷的时候这煮好的饭在外面放一会儿就全凉掉了。 刚弄完,宋援朝就听得楼下有人喊他的名字,赶紧下楼一瞧是李大琪来了。 “援朝!” “快上来块上来!”见到李大琪,宋援朝笑着让他上楼,石库门的老房子楼梯狭窄,宋援朝站在楼道处也不下去了,转身带着李大琪往回走。 回到了屋里,宋援朝把系着的围裙解下放到一边,这时候李大琪也已经进了门,一眼就看见摆在桌上丰盛的饭菜,尤其是其中一碗香喷喷的红烧肉和一条冒着热气的红烧鱼,情不自禁就咽了口口水。 “好家伙,弄这么丰盛?” “按照辽东那边的说法,这是必须滴!”宋援朝开着玩笑,拉着椅子让他坐下,把准备好的一瓶加饭酒随手打开。 “没什么好酒,今天就用这个凑合吧。”宋援朝把一瓶黄酒在两个茶缸里分好,举起其中一杯:“来!大琪,祝我们从外地回到沪海,也祝我们的未来会越来越好!” “这话说我心里去了,来,干杯!” “干杯!” 两人举杯碰了下,随后一起喝了一大口。 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加饭酒,但此时此刻,宋援朝觉得这酒比后世喝的茅台、红酒更让人感觉到畅快。 第18章 租房 因为酒不多,两人也不敢多喝,毕竟就一瓶喝完就没了。 吃口菜,抿口酒,抽着烟,边吃边聊。 对于宋援朝的手艺李大琪很是惊讶,没想到宋援朝现在居然能做得一手好菜,这红烧肉做的真是够入味,一口咬下去满嘴生津。 还有这红烧鱼,宋援朝的做法和普通人家不同,先是煎过后再红烧的,而且还特意放了些辣椒,比起平日吃的红烧鱼更有几分滋味。 就连一盘普普通通的炒白菜也因为是猪油炒出来的,香气扑鼻。 除去这三个菜外,还有一盘花生米,被宋援朝炸的香脆无比,嚼在嘴里真是一种享受。 此外宋援朝弄了两根大骨和白萝卜煮了锅汤,熬了一上午了,这汤色和牛奶一样,冬天喝碗骨头汤,整个人身上暖洋洋的。 “你这手艺还真是绝了,我看都能去国营饭店当大厨了。”李大琪边吃边赞,翘起大拇指夸道。 “熟能生巧,多做了自然就会了,再说以前在家的时候虽然不怎么下厨房,可也跟着我妈身边学了几招。这些年在地方又是自力更生,不会做饭怎么行?这可是生活的必须技能。” “哈哈哈,这到也是。”李大琪顿时笑了:“要说我也会弄几个菜,不过可不能和你比,我们呆的辽东那边做菜习惯用大锅乱炖,反正什么东西都往里放,煮上一大锅就着窝头就吃,这味道也算不错。等改天我来弄,给你尝尝。” “好啊!到时候我可好好好尝尝。” 宋援朝见李大琪对于红烧肉和红烧鱼尤其喜欢,其实他知道这个时代几乎没有人能抵抗大鱼大肉的诱惑,因为物资的缺乏大多数人肚子里都缺油水,普通人家能见到荤腥每月有个几回就很不错了,而且也不可能像他们现在这么吃的奢侈。 李大琪虽然爱吃,但吃了几口后就不再动筷子了,转向那盘花生米下手,一筷子夹一颗丢进嘴里,吃的尤其香。 宋援朝特意夹了碗里最大的一块肉放到李大琪的碗中,再夹了个划水给他,笑着让他多吃点,今天既然是他们两人私下聚会,那么这顿饭就要吃好喝好,吃的不尽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