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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 第209节 (第2/3页)

,将大爪子的皮剥掉,开始剔肉取骨。

    吕律看着那粗壮的腿、锋利的爪、宽大的掌,这些大爪子捕食的武器,是那么的霸气而有力。

    尤其是看到那根鞭,上面布满了钢针般的肉刺,让人看着都不寒而栗。

    “这玩意儿,咋长这样,这受得了吗?”

    陈秀清看得目瞪口呆。

    吕律笑道:“这你得找母老虎去问问,问我们,我们也不知道啊。”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还是知道一些的。

    这对大爪子而言,是一种非常奇特的配对方法,叫锁配。

    先进去了,再膨大,然后锁住,十多分钟后完成这一过程,再松开。

    霸道无比。

    据说,对于母老虎而言,也确实是个很痛苦的过程。

    但是,疼,才刺激啊!

    疼,对母老虎而言,就是刺激排卵的一个过程。

    这些东西,跟他们说了也没用,吕律选择了开玩笑。

    赵团青却是笑道:“这就是百兽之王。”

    顿了一下,他接着说道:“我在药材公司听专家说,大爪子才是真正的百兽之王,比起那啥,对,狮子强太多。

    大爪子普遍体长两米以上,最长的接近三米,体重有三百公斤。狮子……狮子好像才一米多,不到两米,体重也就一百五六十公斤,很少有能到两百公斤的。

    别的不说,这大爪子向来独来独往,以一档十,霸气无比。狮子那是啥玩意儿?成群结队的,跟大爪子就不是一个档次。这样的鞭,才配得上它们。这可是好东西啊!”

    吕律听完,笑了笑,在谁是百兽之王这一点上,他自己也是大爪子的忠实拥护者。

    赵逸和赵茹两个小家伙也凑到旁边看着,眨巴着大眼睛看着眼前这庞然大物,他们眼中,有些惧怕,但更多的是好奇,适应了一会儿后,就伸出指头去戳大爪子的肉,敢去摸大爪子的皮毛。

    在赵团青将虎鞭栓了挂在一旁的灌木丛上时,两个小家伙,也好奇地凑过去看着这奇怪的玩意儿,被赵团青给撵到一旁,可是不一会儿,就又凑了过来。

    “律哥,这么多肉和骨头,带回去以后,咋办啊?”

    陈秀清更在乎的是后续。

    “我留点虎骨泡酒,其它的拿去卖了吧,这大爪子被杀了,还是需要到区上,向上边报备,肯定有药材公司来接手,不会放了轻易流落在外。”吕律简单说道。

    “啊……我听说,这些骨头泡了酒,能吃一辈子!还有这鞭,更不得了!”

    陈秀清有些舍不得,这样的简单处理,怕是换不来多少钱。

    用虎骨泡上一坛酒,光卖酒,都能卖很长时间,虎鞭向来是男人们热衷的东西,也能值大钱。就连肉,也是有强筋健骨功效的。

    吕律当然知道,利用好了能赚不少钱,而且,越是往后越值钱。

    但是,吕律也清楚,这东西其实是个烫手的山芋,越是到后面,越烫手,尤其是到了全面禁猎后。

    到了那时候,留在自家手里的虎骨、虎鞭,就连泡出来的酒拿出去卖,也是很“刑”的。

    这年头,杀一头到处伤人的大爪子,都得上边允许才行,想要留下来,就得瞒着,可这样的东西,一般人吃不起,吃得起的,也大都不是一般人,短时间内换不来多大价值,若是被人知道,碰到“用心”的,那就是平白给自己招惹一些不必要的是非。

    留点虎骨泡酒自己以后备用就行,大爪子一出,眼热的人太多,也留不住,远不如换笔钱,用来做点其它事情更实在。

    吕律也不想自己的家因为这些东西,弄得鸡飞狗跳。

    “就像小吕说的,留点骨头泡点酒得了,皮毛送到收购站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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