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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第2/2页)
史轨迹从1636年开始,就跟地球上不一样了,所以,并没有贝多芬这个人,也就没有《月光》这首钢琴曲,所以这个案子也写不了。 “那没得选了,只有拿《绷带怪人别墅杀人事件》这个案件来写了。” 云峰抠了抠眼角,刚才还夸下海口,说写几篇发到郑容的邮箱,结果呢,就一篇。 还是因为难写。 他打开笔记本电脑,新建了一个文档,然后敲响键盘,开始写这篇短篇小说。 【新一是一个高中生,同时也是一名侦探。 这天,新一和女朋友小兰,受好朋友园子的邀请,要去到山里的一栋别墅玩。 林间小道,虽然路面不平,却是鸟语花香,空气清新。 小兰道:“奇怪了,我记得那栋别墅在这一带没错啊。” 新一道:“我们两个会不会是走错路了啊?” 小兰道:“怎么可能是走错路呢,应该是绕到别条路了。” 几分钟后,两人穿过一片小树林,终于是看见了别墅。 这栋别墅所在的位置很奇怪,往前几米,有一条深不见底的沟壑,左右两边都看不到头,需要从一座木吊桥过去。 “新一,就在那边了。” “桥上好像有个人呢。” …… 两人看到木吊桥中段有一个人,身披长长的黑色斗篷,正在往前走。 “额!” 蓦地,黑衣人转过身来。 两人皆是被吓了一跳,黑衣人头上竟是缠满了白色的绷带,只有眼睛露了出来,这身打扮着实有些恐怖……】 一个小时后。 云峰按下了“保存文本”的组合键。 “咦。” 文本实时统计一栏,显示一小时入了8546字。 没想到,手速又快了。 没错,云峰码字时速早已达到了每小时8000字。 但那是不用思考剧情的,而这篇短篇小说,是边想剧情边写的。 要知道。 码字速度的限制,不在于手速,而是在于脑速。 往往都是手速有,但无法快速将脑海中想到的剧情转变成文字。 写完之后,云峰又检查了三遍。 因为属于破案的故事,所以要看看剧情有没有bug、案件推理是否合理。 确认没问题后,便发给了郑容。 能不能拿一等奖说不准,云峰也是第一次写字数这么少的短篇小说,但进前二十名还是很有信心的。 他的要求不高,能被编入华夏短篇小说集就行,主要是混一些主业【作家】成就,当然了,名次肯定是越高越好。 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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