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1108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108章 (第1/2页)

    剧本写的越来越好。

    两人就这么合作了三年。

    直到有一天……

    李四以及他的团伙因为诈骗罪落网了,顺带着把张三也给供了出来。

    张三被抓捕归案。

    然而……

    在审讯期间,张三却表示他也是懂法的,他根本不清楚李四购买剧本的用途。

    只是按照李四的要求写剧本而已。

    李四用他写的剧本来杀人、放火、骗人之类的,都不关他的事。

    “唯一的一个刑事案子都被我们给抽到了?”

    张三咽了咽口水,忍不住瞄了眼秦牧。

    第四轮的模拟庭审有四个案子。

    其中只有一个和刑事相关的案件。

    其余三个都是民事类的、经济纠纷类的。

    秦牧抽签的这个运气……

    的确是没话说。

    但……

    直觉告诉他,这个案子有点棘手。

    没错。

    这次他们没有抽到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一方,而是公诉人一方。

    需要由他们……

    对张三提起诉讼。

    可他思索再三,发现张三似乎早就有所准备了。

    一直坚称不认识李四。

    只是为李四提供剧本而已,并未参与李四团伙的诈骗行动。

    “教唆他人犯罪估计不成立了……”

    他喃喃着,仔细分析了起来。

    教唆他人犯罪,指的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教唆人和犯罪者属于共犯关系。

    犯罪者犯的是什么罪,教唆人也应当判处什么罪。

    而在这个案件里。

    张三为李四的犯罪团伙攥写剧本,明显不属于教唆。

    因为……

    李四本身就有犯罪意图,并非是张三所传授的。

    除此之外。

    张三还无法定性为李四的同伙。

    因为……

    他没有参与过李四的“诈骗业务”,对李四的业务并不知情。

    双方唯一的交集……

    就是攥写剧本。

    但偏偏这个剧本……

    为李四的诈骗团队提供了一整套的话术,还配有心理学的暗示等知识。

    使得李四诈骗团队的犯罪成功率大大攀升。

    在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张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是编写剧本……恐怕还是没有办法起诉。”

    秦牧点了点头,同样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