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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1/2页)
谭知礼在书房里待了大概有十来分钟左右,书房里传来了连续三下的敲门声,谭知礼以为是管家就直接说进来吧。 但进来的并不是管家,而是柏舟。 柏舟穿了一件看似平平无奇却暗藏玄机的衬衫,他身上的衬衫领口敞开了一条缝隙,露出了了里面的锁骨,他在锁骨上面佩带着一条黑色的皮质项圈,这件衬衫最特别的地方还是在它的后背,这件衬衫的后背是属于开衩的,露出了他后背的线条优美的蝴蝶骨,让人看了忍不住想要将他的脊背折断。 他的手中端着一个黑檀木的托盘,托盘中放了一瓶拆封过的葡萄酒与两个高脚杯。 谭知礼将视线从电脑屏幕上转移到柏舟的身上,他的眼底闪烁过一瞬的惊艳,“你怎么来了?” “你陪我喝酒。”柏舟掩盖住了眼底浓烈的厌恶,他将托盘放在了谭知礼的办公桌上,拿起了一大瓶的葡萄酒倒在了高脚杯里,将其中一杯葡萄酒推倒了谭知礼的面前。 谭知礼身体放松片刻,倚靠在椅背上,“为什么突然想喝酒?” 突然想喝酒只是个借口而已,柏舟的目的是为了让谭知礼喝下那杯葡萄酒。 葡萄酒里面是没有被下安眠药的,但高脚杯周围一圈,都被柏舟涂了药,只要谭知礼拿起高脚杯喝酒,他就会被药晕,到时候柏舟就能打开保险箱了,还能够为自己争取到更长的逃跑时间。 柏舟挑了一张椅子,在谭知礼面前坐下,“你不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很奇怪吗?最开始的时候,是我先喜欢上你的。我觉得你很优秀,不论是你的身份、履历、学历、见识……都是让我高不可攀的程度,最关键的一点是,我觉得你很好看。” “我只是来自贫民窟的beta,我自以为配不上你,我主动跟你表白,你竟然破天荒答应跟我在一起了。当时,我真的很高兴,觉得自己找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alpha,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生活下去。” “但我没有想到,那天你会悄无声息离开。” “你抛弃我了。” 柏舟是真的喜欢过谭知礼的。 他对谭知礼情根深种、痴心一片,想到有这样的alpha男朋友,他做梦都会偷偷笑醒,他也有想过要跟谭知礼这样优秀的alpha白头到老,共度余生,但谭知礼还是选择将他丢下了。 谭知礼离开的那一天是雨夜,柏舟从奶茶店里兼职回家,推开深水巷那扇被铁锈啃噬的斑斑驳驳的铁门时,却发现屋里空荡荡的,他起初以为谭知礼只是没有回来,等他仔细观察了一下,才发现谭知礼之前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都被他抹掉了。 谭知礼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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