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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弄潮儿 第392节 (第2/4页)
房子,非常顺应城市开发的节奏,相信城市的开发会远比现在更为繁华,目前来看一些郊区周边的规划,别人尚且信心不是十分足的时候,魏涛已经开始购置房产。 豪车,他只是奔着喜欢的买,至于超跑,只是买了一辆,开过一次之后便没有兴趣再开,那东西真的纯纯就是炸街用的,坐在里面太不舒服了。在某些人眼里是彰显身份,在极少数人眼里是真心喜欢,在魏涛这里,当下有一辆就可以了,以后要是钱多的没地方花,弄个展厅多买一些当展览装13,到也不是不可以。 现在嘛?没必要。 游艇和私人飞机之类的,他暂时也没什么兴趣,燕京终究不是久待之地,‘水土不服’他住着也不舒服,不如家乡,那边地方小,人员构成没有太过复杂,也能稍显简单一点的生活。 要说爱好,多少有点遗传自母亲,也喜欢黄金,现在还多一些收藏的乐趣。 黄金收集包括一些大件的黄金饰品,本已经很典型的个人喜好,到了收藏古玩古董之类的东西,那就更是将个人喜好发挥到了极致。 他不懂,无论是鉴别还是欣赏,都跟专业搭不上边,运送一批‘货物’回到松江,到安顺街一号主卧的保险库内,一件一件的摆放。 保险库的门开着,曹曦雨抱着臂膀倚着门,一脸的坏笑:“你还真是恶趣味十足,《唐人街探案》赚的钱,花的差不多了吧?” 魏涛瞥了她一眼,心里暗道,这也就是网购还没有真正疯狂起来,不然你们女人拆快递的趣味,可要比我这浓郁多了。 打开箱子,打开用来保护的盒子,拿出一个犀牛角杯,举起来看了看,又用手抓着,触摸让他觉得不错的手感,对着曹曦雨说:“这个放电脑桌上。” 曹曦雨尽管不玩,可有些浅显的道理却是懂的:“你确定?” 魏涛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不然呢,你真以为我弄这么些东西,就是藏起来的,当然得物尽其用。” 曹曦雨点头,果然,这才是他的风格。 没有什么书画之类的东西,也没有一些外型上不够漂亮的东西,因为他不懂啊,所以得是有眼缘的,觉得好看漂亮的,才会买,那些需要很强专业知识才能够慢慢欣赏什么画工笔锋之类的字画,他看不懂,也不喜欢,自然也不追。只有一幅字,也不是什么太出名的人,裱起来挂在了走廊过道,他觉得那字好看,仅此而已。 像是玉之类的东西,要么是拍卖行,要么是大的珠宝玉器机构出品,他不存在捡漏行为,单纯是觉得好看或是把玩有意思,就买过来。 价值几百万的一块玉佩手把件,他就放在电脑桌上,时不时拿在手里把玩,不是有意识行为,完全是下意识行为,就有这么个习惯,打游戏看电影聊天上网之类的,偶尔有一只手闲下来,就会拿着把玩。 然后,吃水果不耽误,抽烟不耽误,拿着冰水喝弄得手上有水渍也不耽误他去把玩,什么这样那样的保养守则,在他这里都不存在价值,什么高等级玩家的玩法,在他这里也没有任何学习价值。 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我有眼缘的东西,可能几万块的一个玉佩手把件,一样可以代替大几百万的顶级产品放在我的电脑桌上。 漂亮,好看,有眼缘。 这是一个非专业收藏玩家的参考标准,魏涛买回来的东西,都具有这样的特质。 大的黄金摆件,要不是周兴莲害怕放家里丢了,他都直接给母亲送过去了。 牙雕摆件。 玉制品。 漂亮但不一定真的在古董收藏行业里是顶级的瓷器,在魏涛这里,很可能几十万的要比几百万的更喜欢,放在保险库的展柜上,看着舒坦,这才是最重要的,不然即便有多少年的什么历史什么顶级收藏价值,在他这里毫无意义可言,还不如拿那笔钱,买点茅子的股票放着。若不是担心都放在外面太高调,他的第一选择是放在自己经常生活的地方,东西买来是因为好看,自然要常看。 别人不知道,专门负责收拾魏涛主卧的阿姨知道,在老板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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