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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第1/2页)
“你随便招招手,敷衍我一点好处,我就会给你我的忠诚。” 优雅贵气的男人单膝跪在林牧脚下,慢条斯理的把自己的领带扯起来,就这样交到林牧手里,像是把这当成了束缚疯狗的项圈,仰起头缓缓靠近觊觎许久的殷红唇瓣,一字一句缓慢的问道:“我的主人,你愿意收下我吗?” 绝对帅气的一张脸,就算不是什么豪门大少爷也依旧有无数人趋之若鹜的往上扑,听其他人说陆南瑾是骚狐狸,林牧还没有什么认知,只觉得又浪又不正经而已,现在才知道,是他低估了陆南瑾的魅力。 这个男人正经起来,真的能用狐狸精来形容,被那样一双深情又璀璨如星河的眸子注视着,任谁都会有一种被全心全意爱着的感觉。 林牧倒不至于被蛊惑弯了,他只是觉得这样真的有加分,更何况还有那样他绝对占优势的条件在。 “好。”一番权衡利弊之后,林牧点了头。 经过这些变态们的轮番摧残,他现在已经有一定的接受能力了,没关系,只是一个吻而已,又不是要脱衣服。 几乎是在下一秒,他就眼看着陆南瑾那张过分帅气的脸一点点在自己眼前放大,直到另一个人柔软的唇瓣触碰到自己的。 不同于顾延州身上冷淡的木质香水,陆南瑾的香水味是有些浓烈的,闻着就觉得放荡又糜烂,像是抵死缠绵的事后清晨,在这种时候香气若有若无的钻进鼻子里,莫名加剧了空气中的暧昧气息。 这个吻也格外温柔。 林牧没跟别人接过吻,他也没有回应,但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陆南瑾就算很主动,也依旧带着点青涩和笨拙。 减缓害羞的最好方法就是转移注意力,他做到了,被吻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技术评估,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陆南瑾好像没什么经验的感觉。 因为和他一样,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毫无技术,一点不像流连花丛换床伴跟换衣服一样频繁的花花公子。 一个浅尝辄止的吻并没有持续多久,陆南瑾退开的时候满眼都是满足的笑,“我猜,我应该是第一个吻到你的人,希望也会是最后一个,虽然这个希望有点渺茫。” 他这么坦然,反而把林牧给说的脸更红了,脖子都跟着有些发烫,好像自己是个超级大渣男一样。 “那……那你都吻过多少人了啊,别人……又不是我自愿的,他们都欺负我,干嘛这样说我。”他一边擦嘴一边委屈巴巴控诉,“这是我的初吻,你说好了要帮我的,你不要骗我。” “当然不会骗你,现在你说什么我都会听。”陆南瑾倒是没介意他嫌弃自己,还又扯了张纸巾递给他让他擦嘴,在他接过去的时候轻笑一声,“宝贝,我的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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