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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第1/2页)
他一直以为之前那个江珑找他要摸摸是因为喜欢他,结果是生理本能吗? 后座响起这个江珑的声音:“那也没办法了。我还是希望能用人类器具生活的。” 还有一件事需要他确定—— 黎予问:“老江,忒休斯之船的问题,你怎么看?” “哈?这是什么智力检测吗?可什么时候哲学问题也可以用于智力检测了?” “那换个问法。如果一个人失忆了,并且在某个特定条件下开始了新的生活,你觉得他还是从前那个人吗?” 江珑拖长了音调,黎予从后视镜里看见他正在梳尾巴毛。 “我记得很多小说都会有这种套路?将军失忆了,在别的地方娶妻生子,后来又想起来,然后抛弃现在的妻子回到发妻身边?” 黎予噎住:“……差不多。你怎么看?” “看逻辑关系吧。如果是传统的古代背景,两边的妻子都不得不依附他才能生存,那他不回去是不道德的,抛弃现在的妻子也是不道德的。何况大多时候他还需要保家卫国。” “那如果是平行时空?这个人的爱人还是他的爱人吗?” “这难道不是要看他对象的选择吗?如果喜欢他就跟他好。但本质上,我个人倾向于把他们看成两人,毕竟经历不同。” 黎予陷入沉思。 刚下电梯,一个小男孩就站在电梯口,狠狠瞪向黎予。 江珑蹲下身:“小朋友,你是谁家的?” 他的小脸气得鼓鼓的,江珑伸手去戳。 黎予却一声叹息:“带进来吧,我们家的。” 江珑的手停留在原地。黎予先行一步开门。 男孩见他没有动作,自己把脸贴了上来,戳出一个浅浅的凹陷。 江珑收回手,盯着男孩的脸,蹭了蹭指尖。 他站起来,男孩主动牵住他的手,把他往屋里带。 黎予从冰箱里拿出下午回来时顺手买的一盒葡萄,问男孩:“吃吗?” 男孩的小短腿大大方方挪上沙发:“不吃,会拉肚子。” 黎予嘀咕:“你不吃我和珑珑吃。” 男孩进屋就甩掉了鞋袜,江珑换了鞋进屋,心不在焉地走进卧室。 小家伙把地板踩出咚咚的响声,跑到黎予身边问:“你把小叔怎么了?他那么喜欢我,戳了我的脸脸之后都不开心。” “我就是把你礼官跟我说的事跟他复述了一下。没别的,他不同意呗。” “这有什么呀,不就是拿你采补。你那么清醒都没有意见,说明你是真的同意呀。” 黎予拍他的头:“小家伙毛还没长齐,什么都敢往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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