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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鹊桥仙》 (第1/2页)
看着身体已经有打晃趋势的少女,李恪连忙把她扶到座位上坐下。 “酒不错……再……来一杯……” “你一个小姑娘家的,喝什么酒。” 李恪连忙把酒拿到一边。 二两高度酒,还是一口闷。 放在成年男子身上,也不一定受得了。 她现在还能说话,就已经非常不错了。 “凭什么……男人能喝……女人就不行……” 少女不满地嘟囔道。 坏了,不会在这个时代就有拳师了吧? 不会吧,不会吧。 好在少女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似乎她也意识到了自己说的话有些不妥,于是换了个话题道。 “家里给我安排了一门婚事。” 李恪心头一震,明白了她看起来心事重重的原因。 “哎……” 李恪不着痕迹的叹了一口气,原来同是天涯沦落人。 努力控制着自己的表情不发生变化,李恪笑着道。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是挺好的么?”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写照。 天地君亲师,这五个人的命令你不能违背,这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 李恪承认,这是封建社会的糟粕,但是他却没有能力去改变。 只能尽可能地安慰面前这个落魄的少女,顺便让自己不怎么平静的心变得好受起来。 “好什么呀,连面都没有见过……我都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酒劲上来,少女的面色有些微红。 “说起来,你也不小了,家里就没给你找一个?” “什么叫我也不小了,你眼光有问题呀。” 李恪开了个玩笑,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看样子是有了。” 不料少女虽然醉得不行,但智商仍然在线。 “你还欠我一首诗呢。” “你不也没找到我要的东西。” “我不管,我今天必须听你给我念诗,不然我就不走了。” 少女不依不饶地道。 李恪有些无奈,果然女人都是不讲道理的生物,这条放在任何时代都是一样的。 “好吧……就一首。” 看着面前快要醉倒过去的少女,李恪心中无端升起一种莫名的感觉,很轻易地就妥协了。 “你不是为情所困么?那我就送你一首相关的诗吧!” “诗名……《鹊桥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严格来说,这首是词,并不能叫做诗。 而且“词”这个叫法,也是从宋代开始流行起来的。 现在仅仅是有了一个雏形,被称为“辞”。 当然,唐初的诗处于变革期,正努力地从魏晋遗风的影像中脱离出来。 所以在这个时候拿出点标新立异的东西,也更加被人们所接受。 真要说诗的话,李恪不是拿不出来。 但论起他心中此刻的感觉,再没有比这鹊桥仙更合适的了。 “什么嘛……这明明是词,你耍赖。” 少女轻声道。 “不过,看在这首词做得不错的份上,原谅你了。”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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