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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第1/2页)
程瀚青说:「听起来有点像香港的那种古惑仔。」 「靓东……」他忽然这么叫我,我转头看着他,他神情有些玩味,一双眼神仔细地打量着我,宛如一场赤/裸的视/奸。 他的嘴微微动着,像是反复把那两个字放在口里嚼,反复地、慢慢地嚼....... 我将烟恶意地喷在他脸上。 靓东。他又叫了一次。这次比较模糊。 同样两个音节,从程瀚青嘴里叫出来却别有滋味,听起来跟别人都不太一样,或许因为我们那时刚做完爱,我总觉得他在跟我调情。 ....... 当年,罗军是劳力仔手下最出色的一位武将。劳力仔转型之后,酒店一间接一间地开,事业规模越做越大,重心大多摆在赚钱,早不在从前那般喊打喊杀,其中多少也扯到了历年来政/党轮替、警政大换血的缘故。 我是正好赶上末段时期。 劳力仔一无反顾弃武从商,受打击最大的应该就是罗军。 别人都说罗军这下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听说年轻时,他帮着劳力仔从高雄火拚到艋舺,用一双拳头把劳力仔从一个卖鱼的儿子推到角头大哥的位置,虽说老大是劳力仔稳坐,但罗军本身的传奇的色彩却更为浓厚,江湖上每一提到罗军,通常最大的印象就是他很能打。出了名的能打...... 十八岁那年我跟在罗军手下学习,那时候就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地痞,大哥让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搞过不少事,不只是收债。像我们底下这种小弟,说白了就是个打杂的,哪里缺人,就得补上去帮忙。围事,跑腿,上面火并时,我们就得做打手,还得给大嫂或老大情妇当司机。简单来说,只要大哥需要你去干什么,你就非干不可。 劳力仔对于赚钱这件事,比作一个纯黑社会还异常热忱。 有一次我曾听他在茶桌上对罗军说:「黑社会不是人啊?黑社会不用吃饭啊?恁爸以前混黑社会是因为小学没毕业,没活路没饭吃,现在继续混───当然是为了赚钱。」 我们底下早都敬罗军是二哥。 他跟劳力仔平起平坐,称兄道弟,在帮里说话极有份量。外面都在传,劳力仔能有今天,罗军功不可没。就连劳力仔自己都不否认。 后来罗军开玩笑叫我靓东,算无意间给我开启了另一条生路。去服兵役之前,劳力仔亲口对我承诺,退伍后让我去银坊上班───在此之前,关于未来,我是从没想过。 最血性方刚的那两年,我的人不是在迪士可围事、就是在街上火并。后来去回想,才多少感到心惊,刀口舔血的日子,都是过一天算一天的,有了今天,不一定有明天。 年轻时的我完全没有这种惊心的感觉,天不怕地不怕的,即使有个正点的女朋友,也无牵无挂,经常上一刻在床上与小丽温存,下一刻接到电话就套上裤子提着家伙出门。 日子过得昏天暗地,打打杀杀。 .....最后一年过得最是疯狂。 第27章 二十四(下) 当时劳力仔在本土已混出名声,可看在那些土生土长的台北角头与那帮外省挂眼底,他就一个南部的土包子。那些台北角头们很矛盾。心里既看不起这个迅速崛起的乡下人,又眼红劳力仔在台中搞起的有色生意如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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