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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1/2页)
主儿。 朱秋桃的父亲算是其中比较机灵的,积累了财富后在几年前就及时收手,又舍不得家乡那片故土,于是改做农副产品,目前倒也发展得不错。 并且很有些前瞻眼光,早早就把自己的子女们都弄进名校读书。 砸再多的钱也要去,甭管自家孩子是不是块读书的料吧,总能增长见识、开扩眼界,结交一些社会上层阶级的同学,进而提高自家的门楣层次。 朱秋桃算是老朱家最聪明、学习成绩最好的孩子,当年报考心仪的学校也差些分数,为了她能顺利保送入学,朱父甚至给学校捐了座规模挺大的图书馆。 所以朱秋桃跟纪修安是大学同学,算起来比纪修安小几天,就一直喊纪修安哥。 她在学校成绩处于中下游,为人却出手大方长袖善舞,跟整个年级关系都处得不错,又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聚会活动,一来二去就连纪修远也接触认识了,所以在这里巧遇就出来打招呼。 棠璃抬眼看了看朱秋桃。 她的身材很不错,皮肤是现在国际流行的浅麦色,打扮也非常时髦,相貌却和她那位煤老板爹像足了九成九,长着一张圆圆的脸,细眉细眼,鼻梁较塌,笑起来脸颊有两个梨涡儿。 漂亮谈不上,但朝气活力,五官瞧着如同民间的泥塑大阿福,还是挺亲切喜人的。 在棠璃看朱秋桃的时候,她也看到了棠璃。 “哎呀,这个弟弟真好看,不知道怎么称呼?”朱秋桃先是被棠璃的美色惊得错愕了片刻,紧接着就眯起双眼亲切的笑,朝棠璃露出洁白的牙齿和一对酒涡儿,又望向纪修安,“是哥哥们的朋友还是旗下艺人?” 棠璃之色足以颠倒众生,但凡被人得见,都会思之慕之。 朱秋桃很喜欢美少年,也曾经“交往”,或者说“包养”过两个,眼前的棠璃艳光灼灼,可是将之前的那两个比到了泥堆里去。 但棠璃既然能和纪家兄弟这种阶层的人坐在一起度假吃饭,就明显不是能被随随便便轻薄肖想的。 她是个长袖善舞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说什么话,于是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向棠璃表现出“亲切大姐姐”的姿态。 “是朋友,秋桃你叫他小棠就行。”纪修安亲昵的看了一眼棠璃,“这是我的同学,小棠快叫秋桃姐。” 棠璃的岁数比在座这三人加起来足足大上一两百倍,但为了把扮嫩坚持到底,当场就天真可爱、活泼爽快的叫了姐。 朱秋桃笑眯眯的应了,然后又开口道:“明儿晚上汤小庄要在他家的游轮上开party,到时候一起去热场啊。” 汤小庄并非华人,天生金发碧眼,家里是俄国那边挺阔的富豪,据说是靠着开超级卖场发的家。 因为之前家里有意扩展跟华国的生意来往,想要更多的接触中华文化,几年前汤小庄做为交换生,在纪修远和朱秋桃的学校读过一年书,所以起了个华名,大家互相都认识,算是熟人。 这个世界很大,但有钱人的圈子就那么些个,出来度假遇上三两熟人,也是再正常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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