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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下 3200字 (第1/2页)
跪下 3200字
沐时炎不觉得美哉,只觉得胸口像是被压了块石头,喘不过气。 如果她已经结婚生子,我绝对不会打扰她的生活,我只是想记起来她,记起她的脸,记起她的名字 眼前男人哀伤的神色以及目光都与过去的他判若两人,在没有了暴虐和独断后,倒像是个被爱情伤过的男人。 呵呵,他怎么能被伤过呢? 明明她才是受害者 盛瑾恢复了笑容,不让自己再被这个男人的假象欺骗,他只是忘记了自己才会说话这般的尊重她,如果他没有忘记,恐怕这会儿就会将她摁在胯下像对待性奴一样的强迫她口交。 真不好意思沐总,我并不缺钱,我的声音无价。 不知为何,看到沐时炎失望离开的背影,盛瑾竟会有一种爽感,难不成是报复得来的快感? 走进房内,从冰箱里拿出那瓶红酒,喝了整整三大杯,也不知道是醉了,还是太过兴奋,她躺在沙发上,鼓掌笑道:哈哈沐时炎!你竟然会有被老娘拒绝的一天!不是挺厉害的吗?怎么不接着牛逼了呢? 你以为你是谁?还以为我会像以前那样傻不拉几的听你的话?想起来我?呵呵,我求之不得你这辈子都记不起来我! 盛瑾发现自己变了,在没来北城前她还以为自己空有一副狠样子,但内心却十分的脆弱,然而在见过沐时炎几次后,她便发现,自己真的对这个男人没有过去了那种惧怕。 在电梯里遇到他还会向他打招呼,虽然自那晚后,这个男人就一直对她冷冰冰的像个陌生人。 这天盛瑾前脚刚走进电梯,后面就有一个女人走进了来,抬头,竟是宋晴安。 你?你是那个宋晴安瞪大了眼睛,被眼前这个长得极像盛瑾的女人吓到。 盛瑾却显得很平静,红唇微扬,优雅的冲她笑了笑:你好宋小姐,我是seven的助理,在巴黎时装周见过一次面的。 对对,我记得你说过是在法国长大的。 不过,我是在北城出生的,三岁时才跟着全家移民去了法国。盛瑾并不想跟她说太多自己编造的身世,毕竟说多了等于此地无银三百两,我有把沐总的转交给seven,不知道seven有没有打电话给沐总,我毕竟只是个小助理,seven的性格又很怪,身为助理,我的职责是只转交名片,如果多说几句就会惹seven不高兴。 没关系的,时炎有朋友认识seven,到时候让我朋友帮我引荐吧。 那再好不过了,沐总人脉广,有朋友认识seven的正好可以开口,好过我这个助理。 跟宋晴安在电梯里就这样带着面具聊着天,回了房间后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死要面子活受罪这种人。 宋晴安就是这种。 沐时炎有朋友认识seven?这种话她都能编的出来,呵呵市长千金竟然这么擅长说谎。 盛瑾不免觉得好笑,亏自己之前还觉得她是那种不谙世事,没有被官场和商场茶毒过的清纯百合花,哪知道只不过表面而已,骨子里照样虚荣。 * 也不知道是不是宋晴安来了的缘故,一想到她和沐时炎就住在隔壁,这会儿差不多应该是在滚床单,就完全无法入睡。 梁墨琛给她打电话,说自己已经到了北城,问她住在哪里时,她毫不犹豫的说了hk酒店,还发了房间号给他。 不知道是不是鼓足了勇气要彻底断掉对沐时炎的念想,还是说之前看过一个段子:上面说女人都会忘不掉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并不是她有多爱,而是第一个无可取代,要想忘掉,除非能再遇到将自己身体或者心征服的男人。 盛瑾深知如果不尝一下别的男人滋味,这辈子都忘不掉沐时炎曾经给过她的那种感觉。 所以,在梁墨琛没来之前,她喝了好几杯红酒,只为了让自己醉,醉了好办事。 哪知,梁墨琛来到酒店时,盛瑾竟已醉的不省人事,给他开门后倒在沙发上就睡。 就不怕我趁虚而入把你给吃了?把她抱在怀里,梁墨琛目光温柔,心底的恶魔出来后又被压了下去,再有下次,我不会再当君子。" 这是他给她的最后一次机会。 翌日。 盛瑾醒来看到梁墨琛站在客厅里,白色衬衫,黑色西裤,35岁的他身上有种成熟男人的气息,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却始终无法将她心中的那根刺拔掉。 墨琛哥。走过去从背后将他抱住,我们试试吧。 她主动提出来要试,表示对沐时炎再无念想,我对他已经没有那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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