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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第2/3页)
。离了砖窑,衣服也就干了,但衣服上很快结一层汗碱,再流汗再结,没个完。 肩膀被绳子勒得起泡,老板的女人看这么小的孩子怪可怜,给他在肩上围一条毛巾,这样可以让皮肉少受一些苦。可这压根没什么用,这点善心度不了苦难人。刚开始拉砖的时候勒得皮肉疼,睡一觉之后,整个肩、脖子就跟不是自己的了似的;再后来肩膀上磨出两道厚厚的茧,适应了这个压力,骨头也有点变形了。 但也有好事。 砖窑里不全是力气活儿,砖厂里也有女工,填订单的看厂房的,进砖厂左拐,第一排宿舍就是给女工住的。有个女孩叫艳芬,是邻村的,她居然有个收音机,大伙儿歇工时都来她宿舍听收音机。 那个时候收音机叫匣子,王平顺很爱听匣子,尤其爱听新闻。 他那时候比一般人爱耍点小聪明,经常装肚子疼,偷偷溜到她宿舍来听匣子。艳芬有时候在,有时候不在,后来跟他熟了,就说:我不关窗户了,你要听匣子,从窗户钻进去,捯开我被子,匣子就裹在被子里。 有时候他跟艳芬一起听匣子,两个人听得哈哈大笑,好像一点儿都不累了,身上的骨头好像一下子轻松了。有一回他突然看着艳芬,看她红艳艳的嘴唇与明亮的眼睛,他想我将来娶媳妇,就要娶艳芬这样的。 拉了两年砖,这中间他多了个弟弟,爹娘很宠弟弟,拿弟弟跟宝儿似的。 十六岁,他跟着村里人到大城市打工。 一开始刮腻子,后来干木匠,都不太顺心,过年时没挣着钱不敢回家,别人回不了家的都收到了家里来信,有的还寄了点熏肉;他呢,他啥都没有,一个人闷到街边去抽烟。 十八岁那年过年他回去了,弟弟让爹娘惯得无法无天,指着他大喊肏你娘的,他在家里像个外人,他在家里待不住。他在村里乱遛跶,不知怎么的就遛跶到邻村去,他在村口看见个女人,挺着大肚子,穿一身红衣裳,跟在一个男人身后慢慢地走,那女人跟艳芬长得很像。 他在村口立了一会儿,去找熟人打牌了。 二十岁的时候他学会了开车,在出租车公司学了两年,觉得太黑,不肯干。又晃荡了两三年,有人给他介绍开长途。 二十二岁的时候他过年回家,有人给他说媒。对方比他大三岁,媒人说,女大三,抱金砖呀。见了面,那女人倒是长得很年轻,讲话也很斯文,就是看起来身体不太好,跟朵纸花一样。女人没什么意见,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就点点头说:我都行,离了家就行。 他们结婚了。 女人确实念过书,性情也跟村里一般女人不一样,因此时时有些瞧不起他。说实话,他跟捡到宝儿似的,虽然这女人不是他理想中的艳芬他老婆身子太弱,说话太刻薄,也不爱笑。可是她真好啊,她聪明,懂得多,在什么事儿上她一点拨,他就觉得顺堂了。 他结婚后生活艰难了一段时期,老婆是个能吃苦的人(尽管有时候身子骨受不住),肯跟着他跑长途。年轻不懂这行水深,油费克扣等一并减下来,余到手里剩不下几个钱。他一咬牙,自己的女人不能跟着受罪,于是将老婆劝在老家,自己在外头放开手脚摸爬滚打,混了几年,在同村年轻人里挣得最多,他把家里(当然是和老婆的小家)重新装修了。 这时候爹娘好像一下子发现了他这个宝贝儿子,好像从土坑里发现一块鸽子血一样。他娘逢人就说:我们顺儿可能耐,脖子上挂个大手机!要买楼啦,要往北京买楼! 他缺家庭那点温暖,因此爹娘一招手,他就哈巴狗儿似的往家滚。 他娘说,顺儿,不能有了媳妇忘了娘啊。 他爹说,你弟上学靠你了,让他们知道他哥多么能耐。 他喜滋滋从家里回到自己家,账上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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