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昔我往矣_分卷阅读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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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9 (第1/2页)

    本能的力量。

    煜叔现在的身体深深被这两块肉吸引了,在他的脑海中甚至有一瞬间也出现了“只不过是两小块肉,没什么的,吃掉也无所谓”什么的想法。

    然后煜叔被这年头惊呆住了,桑煜竟然会因为区区两块肉而违背自己的决心?!竟然会允许本能战胜理智?!不!绝不!!

    煜叔嫌弃或者简直憎恨地瞥了一眼那两块恬不知耻的肉,然后,细嚼慢咽优雅地吃掉了他规划好的那部分青菜豆腐。

    由于他当时和其他群众演员坐在台阶上,旁边的一个农民工样的小伙子就时不时地向他的盒饭里瞟去,见到他有点要吃完的样子,就连忙伸过脖子道:“大哥,你这肉不吃了?多浪费!”眼睛巴巴地瞅着。

    煜叔微微一笑道:“我正在节食,这块肉你想吃就拿去吧,年轻人,干活累,需要体力。”

    小伙子大喜,一筷头戳过去,放进嘴里大嚼,道:“大哥,你这人真好!不过你吃那么点能行吗?咱这活挺累的。”

    煜叔用绸缎帕子擦了擦嘴角——实际上他吃饭非常文雅,并没有留下什么不该留下的,道“我知道自己该吃多少。”

    正说这话,后面就有人清道,“让开让开让开!天哥来了!你们几个别挡道,那边吃去。”

    几个农民工训练有素地一边低头吃一边挪到墙根底下,蹲着吃,煜叔也站起来,闪到一边,不知道是什么人的排场这么大,眼见片场的皇帝导演也从藤椅上站起来迎出来。

    不多时,一个身穿白色雅痞风格的青年戴着硕大无比的墨镜出现在片场,煜叔发现自己竟然认得这人,不单认得,曾经一个阶段还很熟——对对方的身体很熟悉。

    这人们口中的天哥,就是他曾经宠爱过的一个孩子,甄天明。

    煜叔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不是天哥,煜叔叫他“小明”,他叫他“煜叔”。

    认真说起来,也就这么多了,小明只不过是那些在他床上来来往往的过客之一,没什么特别的,被煜叔恩宠过的也不止他一个明星,甚至现在成了天皇巨星的也是有的,煜叔虽然对这方面没有花过特别的心情,不过,他承认,对于主动送上门来由所求的鲜嫩孩子,他确实有点不懂得如何拒绝。反正来来回回的大家都是过客,爱来爱去今天爱你明天爱他到底谁爱我,煜叔喜欢和艺人做这交易是因为,他觉得演员入戏出戏都容易,他乐得让他们陪,偶尔过过恋爱的戏瘾,结局总归落到钱上,很方便。

    星味十足的甄天明目不斜视地向导演快步走去,嘴里道:“导演,今天我的戏份要快,一会还有个通告,反正三点我是必须走的。”

    与煜叔擦肩而过的时候彼此的心里都没有兴起一点波澜,对甄天明来说,这个就是白菜地里一颗白菜而已,如果他能仔细地看上两眼也许会补充说这是颗胖白菜;对煜叔来说,无论是小明还是天哥,都和他关系不大。

    那天结束的时候,经纪人凌霄开车来接他。因为“演技”不错而得到导演认可的煜叔在群众演员中也赢得了一定的羡慕,毕竟这个时代还是要讲究一点实力的,人们对于有实力的人也真心地尊敬。

    车上,煜叔沉默着,凌霄一边开车一边道:“你今天很不错嘛,没喝酒,听副导演讲演得也很好。这样才对嘛,你的人生还很长,干嘛总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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