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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1/2页)
好地在里面,大概是因为那些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狼上,没有注意这里。就连猎狗也被太重的血气扰乱了嗅觉,并没有闻到。 能作为“奶牛”的都是些不大的哺乳动物,个个都养得很是肥硕,庄向晨赶紧一只只咬死后拎了出来。情况有变,继续养着这些动物,接下来肯定会被发现,他没有能力再让小孩儿每天喝“牛奶”了,只能让他跟他们一起吃生肉。 希望不要出什么问题才好,他不懂草药,以前因为有母狼在他也完全没想过去学这个,而小孩儿的身体确实不好,又没有厚实的皮毛,老发烧生病。还是后来庄向晨千辛万苦用洗干净晒干的兔子皮给他做了一件歪歪扭扭的肚兜,这才好起来的。 沥干净血,最后留恋地回头看了一眼曾经居住过的山洞,庄向晨叼着食物们跑远了。 黎明的光辉逐渐明亮,林中开始显现出事物灰暗的阴影,点点新绿在枝头摇曳,白日里地面上撒过的血渗入泥土里,硬邦邦的一片。 小孩儿第一天断奶吃生肉,还很不适应,庄向晨他居然直接把肉块塞进嘴里,意图从中吸血。 庄向晨:“……”快吐出来啊蠢货! 血的味道很难吃,小孩儿“呸”了个天昏地暗。庄向晨赶紧给他拍着背,整张狼脸都是皱着的。 二儿子刚被迫断奶,压根就还不会吃东西,那可怎么养活? 新晋的老鳏夫……狼纠结了很久。 最后他终于想起来,很久以前在乡下,卫生条件并不发达,那里的大人们在小孩子断奶时,都是用嚼碎了肉喂给孩子吃的。只是后来知道原来大人嘴里细菌很多,对幼儿不好,才渐渐地没人这么做了。 不过反正现在他也实在是想不到别的办法,不如这样试上一试。 庄向晨把一小块兔子肉撕成碎末叼到河边,不停地喝水再吐水,这样反反复复漱干净口后又开始用水冲肉,冲净血液,最后才咬烂成肉糜,嘴对嘴用舌尖喂给小孩儿吃。 小孩儿起先依旧不习惯,把肉糜含在嘴里不啃咽下去,吃多少过一会儿就又全给吐了出来。庄向晨耐心地继续喂,最后总算是成功让他吞下。 万事开头难,第一次喂肉成功后,小孩儿就不再排斥吃肉了,每餐都乖乖地再没浪费过粮食。至于小狼崽子,这小家伙早就已经断了奶,现在长得飞快,已经有庄向晨肚子那么高了。 唯一让庄向晨感到羞愧的是,他自己本来就是个半吊子的丛林猎手,而小狼崽子母亲死的又早,跟着他一个人类学捕猎,学得简直不伦不类的。 可一条狼还能去哪儿找老师去?别的狼碰见他们,只会把父子俩当做是来抢食的敌人。 一个月很快就在这手忙脚乱中过去了,期间猎队又进来数次,又弄死几只狼虎豹子,庄向晨爷儿仨躲得很好,并没有被发现。 最后一次进来的时候,猎队往林子里放了不少活鹿和别的温顺动物。直到听见林外传来嘈杂的人声,庄向晨才恍然大悟,这是那“鹏少爷”来了。 他爬上山顶的巨岩往下看了一眼,那“鹏少爷”被众人簇拥在最中央,一身骚包的红色大麾,还骑了匹雪白雪白的高头大马,手里拎着把黑木大弓,整个人油头米分面,庄向晨怎么看怎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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