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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1/2页)
爱你,所以何必认真呢,听一听就算了。” 说的很容易,但是如果真的喜欢上,又怎么会听一听就算了。矫情如李想,感情洁癖这辈子都戒不掉。 所谓日久生情,古人的智慧总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 郑鹏徒这个人和外表看起来的意外的有点不一样,一起生活了这么久,李想发现这个人对待感情很……怎么说呢,有点一根筋。 他的大衣柜早就已经被郑鹏徒塞满了,从冬天到夏天的从里到外,光围巾都已经有二十多条了。如果不是李想强烈抗议表示自己只有一个身体,那么多衣服再这么下去一天换一套都穿不完了,恐怕现在早都“衣满为患”了。 除了衣服吃的也是如此,各色零食甜品时令瓜果更是成堆成堆的往家里买。李想偶尔说了一句喜欢吃什么,第二天满茶几都是,比如说偶尔夸这次的苹果不错,第二天就会出现各种新鲜苹果苹果果脯苹果果干苹果味饼干苹果醋等等等。 最夸张的一次是随口说了电视上的披萨看起来很好吃,第二天从8寸到12寸各色口味的披萨足足有五十几张铺在每一个能放的桌子上。 李想怒掀桌,逼着郑鹏徒吃了五张,郑鹏徒撑的大半夜跑出去嘿咻嘿咻的跑步。最后李想带着三十多张披萨到公司送给同事,弄得自己像送披萨的小弟,满屋子都是披萨味三天都散不掉。 郑鹏徒这个人表面上看起来成熟稳重,脾气一上来像个小孩子一样。他买东西都是买双份,有时候喜欢的还要买更多一模一样的。但是喜欢的东西买回来一次没用过也坚持不肯卖,小杂物房里堆的一开门就会全部掉出来。简直除了对称强迫症还有买东西强迫症,10年前买的小拨浪鼓一次没用过,李想有一次收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扔了,那货跑到垃圾堆里扒拉了半天扒拉出来继续放在杂物房落灰。 买的时候会再三保证这次真的是最喜欢的,下次绝对不会买这种没有用的东西占内存了,下次绝对不会了。 再三保证的结果还是只增不减。 最像小孩子的是喜欢吃的东西也不会说,会各种旁敲侧击,比如“今天看到外面买的猪肉很好,摊主说特别适合做红烧肉。”“客户送了玉米,特别适合做松子玉米什么的。” 明明说喜欢他的时候一副死不要脸的德行,在小事情上又不是这样了,矫情的不得了。 最让李想不理解的是,郑鹏徒明明不近视,上班也好下班也好根本就用不着眼镜,平时一个人独处穿的都是休闲的衣服。但是在李想面前和上班的时候,一定会戴眼镜穿西装,第二颗扣子都不会解开。 李想问的时候他打死都不肯说,最后被一盆炸小鱼收买才磨磨唧唧的说了原因。 原来是他曾经的曾经的曾经,听李想说过,男人工作了还是穿西装带金丝眼镜最成熟。靠谱一点来思考,应该是12年前和一群男生侃大山随口说的玩笑话。 居然会因为无意间听到的一句话就坚持了那么多年,这简直就是蠢蛋才会干的事情。 李想把照片攥在手心里,捂住眼睛,如果,真的只是如果,一开始遇到的是这个人就好了。 一开始就喜欢上的,一开始就可以为了他放弃一切的,是这个人就好了。 在郑鹏徒这个有用那个也有用的理论下,李想的箱子从手提箱到超大旅行箱,差点把牛皮的旅行箱撑爆。最后是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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