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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爱不在LA】琥珀色眼珠 (第3/5页)
ss 反正就那么点花样。 这一次进门时,他搂了我的腰。 我闻到他的古龙水,有点像马天尼,又不过脑子的说:你很好闻,像马天尼。 总是说出这些话,也是源自我的母亲。她爱夸人,也爱夸我,事无巨细的夸。我问她为什么这么爱表扬人,她说,如果你不说,对方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好。 这句话对我影响太深了,从那以后,我唯恐有人浪费了自己的好,见到妙处总要说出来,无论男女。 他笑,低头凑近些问:你又要性骚扰我了吗。 我:你难道不是又 enjoy 了? 我们两个一起笑,前面领路的 waiter 笑眯眯回头看我们,一切都那么好,不安的感觉却更强烈了。 那顿饭具体吃了些什么,我竟然不记得了,只记得最后甜点要了pana cotta(意大利奶冻?),我一边吃一边说,你知道吗,这个奶冻其实在家里只需要一盒淡奶油就能做出吃到腻的巨大一块。 N 笑,问那你为什么还要点。 我说因为在这里灯光好,音乐好,盘子也好,所以它也更好了。 我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好笑,但N 笑个不停。 我们都只喝了半杯红酒不到,远远称不上微醺,可是餐厅的灯光太昏暗,音乐也太柔软,于是我有了一种浪漫的冲动,想抱着 N 跳舞。 结账的时候,N 拒绝了我 AA 的要求。老实讲,我平时是能很泰然接受男性请客的人,但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要还回去才好。 他提议要不要继续去酒吧喝两杯,附近就有一家。我大概意识到了是哪一家,他说出名字后,果然就是那个。 一家爵士酒吧,每个周末都有人现场演奏爵士乐。 我又开始不安,想了想,说出这辈子大概最大胆的话:我不想在外面喝。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他终于问我:那你要去我家喝吗,莫吉托我大概还是能调出来的。 我点头,说我喜欢莫吉托,因为可以没有负罪感的喝雪碧。 N 又笑。 老实说,和N 相处是一件愉快的事,他身上有一种松弛的气质,是松弛,不是懒散,让我很舒服。 我猜他大概来自一个中产或以上的家庭,因为这种松弛,通常只有从小衣食无忧的人才会有。 说一句找骂的话,我其实有点怕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他们无时无刻不散发出一种用力,这让我很紧张。用力工作,用力享受,就连搭讪都那样用力,要在字里行间透露出自己的公司与职位,要让我看见他们名贵的手表与崭新的皮鞋,一切的一切,都让我紧张。 我怕自己听得不够认真,又或者花钱花得太理所当然,以至于玷污了他们的奋斗,即使我刷的是自己的卡。 进入职场之后就会知道,要凭一己之力挣得一份财富是多么不易,很多时候,不只是对体力与脑力的要求,更是对心智的磋磨。我发自肺腑敬佩他们,同时也唯恐自己的软趴趴冒犯了他们。 有了以上猜测,看到 N 的车时,我没有丝毫意外。 上车后,他问要不要连我的手机,他对我的歌单很有兴趣。 我答应了,然后打开 spotify(美国虾米音乐?)翻了一下,播放了 Kenny Ball 版 的 Midnight in Moscow(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这首旋律比较规整,即使不太喜欢 爵士的人应该也不至于讨厌。 没想到,N 竟然认出来了这首歌,一脸好笑的说:天呐,爵士还是苏联歌曲,你真的不是间谍? 我也很惊讶,反问:你怎么会知道苏联歌曲,同志?(rade) 他笑着说:NO,你休想策反我。 我们静静听完这首歌,结果下一首是 Bruno Mars 和 Cardi B 合作的 Please me。 N 故作夸张的挑眉:Cardi B? 你这个骗子。 我也有点囧,尤其歌词还挺露骨,强行解释:不是还有 Bruno Mars。 N摇头: Cardi B 就是 Cardi B。 (解释一下,Cardi B 是个突然红起来的说唱女歌手,且热爱撕逼) 我:好吧,你抓住我了。 之后N 连上他自己手机,放了些 French House 的音乐给我听,是很欢快放松的节奏,和他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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